刚刚通报!江西24名评标专家被处理
秦某萍,专家号:017656,2022年3月31日,在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(二期)监理项目评标过程中,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随机抽取排序直接提交评标结果,造成中标排序错误,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行为。2022年6月6日,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(修订)》第二十条规定,禁止其12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03肖某,专家号:004563,2022年3月31日,在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(二期)监理项目评标过程中,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随机抽取排序直接提交评标结果,造成中标排序错误,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行为。2022年6月6日,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(修订)》第二十条规定,禁止其12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04邓某红,专家号:006883,2022年3月31日,在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(二期)监理项目评标过程中,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随机抽取排序直接提交评标结果,造成中标排序错误,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行为。2022年6月6日,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(修订)》第二十条规定,禁止其12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05吴某琴,专家号:005071,2022年3月31日,在南昌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(二期)监理项目评标过程中,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随机抽取排序直接提交评标结果,造成中标排序错误,存在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行为。2022年6月6日,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(修订)》第二十条规定,禁止其12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06张某,专家号:006925,2022年1月29日,在广昌县公安局特巡警办公楼及训练基地室内装修建设项目评标中,存在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的行为。2022年6月13日,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(修订)》第二十条规定,禁止其12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07谢某明,专家号:006887,2022年1月29日,在广昌县公安局特巡警办公楼及训练基地室内装修建设项目评标中,存在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的行为。2022年6月13日,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(修订)》第二十条规定,禁止其12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08熊某平,专家号:005945,2022年1月29日,在广昌县公安局特巡警办公楼及训练基地室内装修建设项目评标中,存在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的行为。2022年6月13日,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(修订)》第二十条规定,禁止其12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09何某平,专家号:006121,2022年1月29日,在广昌县公安局特巡警办公楼及训练基地室内装修建设项目评标中,存在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的行为。2022年6月13日,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(修订)》第二十条规定,禁止其12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10魏某清,专家号:006171,2022年1月29日,在广昌县公安局特巡警办公楼及训练基地室内装修建设项目评标中,存在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未提出否决意见的行为。2022年6月13日,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(修订)》第二十条规定,禁止其12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11洪某华,专家号:014184,2022年4月1日,在南昌市2020年度城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-西湖区、青云谱区第一批(市管道路)老旧管网改造EPC项目评标过程中,在投标人得分录入系统时不认真核实出现了错误,造成投标排序倒置,存在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。2022年6月6日,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(修订)》第二十条规定,禁止其9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12熊某伟,专家号:005242,2022年4月1日,在南昌市2020年度城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-西湖区、青云谱区第一批(市管道路)老旧管网改造EPC项目评标过程中,在投标人得分录入系统时不认真核实出现了错误,造成投标排序倒置,存在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。2022年6月6日,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(修订)》第二十条规定,禁止其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13聂某球,专家号:013228,2022年4月1日,在南昌市2020年度城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-西湖区、青云谱区第一批(市管道路)老旧管网改造EPC项目评标过程中,在投标人得分录入系统时不认真核实出现了错误,造成投标排序倒置,存在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。2022年6月6日,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(修订)》第二十条规定,禁止其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14甘某进,专家号:004004,2022年4月1日,在南昌市2020年度城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-西湖区、青云谱区第一批(市管道路)老旧管网改造EPC项目评标过程中,在投标人得分录入系统时不认真核实出现了错误,造成投标排序倒置,存在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。2022年6月6日,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(修订)》第二十条规定,禁止其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15王某国,专家号:019939,2022年4月1日,在南昌市2020年度城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-西湖区、青云谱区第一批(市管道路)老旧管网改造EPC项目评标过程中,在投标人得分录入系统时不认真核实出现了错误,造成投标排序倒置,存在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。2022年6月6日,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(修订)》第二十条规定,禁止其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16喻某,专家号:013762,2022年4月1日,在南昌市2020年度城区老旧管网改造项目-西湖区、青云谱区第一批(市管道路)老旧管网改造EPC项目评标过程中,在投标人得分录入系统时不认真核实出现了错误,造成投标排序倒置,存在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。2022年6月6日,南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江西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管理细则(修订)》第二十条规定,禁止其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17任某辉,专家号:013485,2021年11月29日,在宜春市中央大道、工业大道、金水宝路、科伦大道及康成路改造工程项目评标中,存在将未满足该项目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行为。2022年4月21日,宜春市袁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禁止其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18肖某,专家号:005869,2021年11月29日,在宜春市中央大道、工业大道、金水宝路、科伦大道及康成路改造工程项目评标中,存在将未满足该项目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行为。2022年4月21日,宜春市袁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禁止其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19郑某华,专家号:006655,2021年11月29日,在宜春市中央大道、工业大道、金水宝路、科伦大道及康成路改造工程项目评标中,存在将未满足该项目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行为。2022年4月21日,宜春市袁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禁止其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20施某,专家号:004038,2021年11月29日,在宜春市中央大道、工业大道、金水宝路、科伦大道及康成路改造工程项目评标中,存在将未满足该项目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行为。2022年4月21日,宜春市袁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禁止其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21郑某军,专家号:003817,2021年11月29日,在宜春市中央大道、工业大道、金水宝路、科伦大道及康成路改造工程项目评标中,存在将未满足该项目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的行为。2022年4月21日,宜春市袁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十五条规定,禁止其6个月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。
22刘某亭,专家号:003946,2019年8月5日,在普华鹰眼鹰潭基地定制厂房建设项目评标中,存在收受投标人财物行为。2022年6月15日,鹰潭市高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相关规定,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,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23徐某桦,专家号:027423,2021年7月9日,在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家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评标中,存在行贿评标专家影响公平公正评标的行为(徐某桦非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,已判刑)。2022年6月29日,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》(七部委令第12号公布,根据2013年七部委令第23号修改)等相关规定,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,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24姚某华,专家号:014036,2021年7月9日,在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家具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评标中,存在收受投标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行为。2022年6月29日,赣州市南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据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》(七部委令第12号公布,根据2013年七部委令第23号修改)等相关规定,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,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。
各评标专家要认真汲取教训,切实引以为戒,严格遵纪守法,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。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,进一步强化评标专家管理。要严把专家入口关,严格按照评标专家资格条件认真审核申报材料;要加强评标专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教育,确实提高评标专家的法规意识;要强化专家评标过程的监管,督促评标专家依法依规履职;要从严查处专家违法违规行为,及时将处罚结果向社会公开,督促评标专家客观公正履行评标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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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何山校对:王小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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